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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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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辖 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六 月
目 录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项目
2.2 招标范围: 各个服务区加油站的地下油罐 防渗 改造 。
2.3 工期:
施工标: 45 日历天 /加油站 ;
监理标: 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工程内容 要求见下表:
标段号 |
加油站名称 |
项目内容 |
施工标 |
商开高速商丘服务区第一加油站(商丘南) |
各个服务区加油站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施工内容(包括 原有罐 体 拆除 、处置 ,更换双层储油罐,工艺管线重新铺设 等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商开高速商丘服务区第二加油站(商丘北) |
||
商开高速商丘服务区第三加油站(夏邑南) |
||
商开高速商丘服务区第四加油站(夏邑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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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高速高速信阳服务区第一加油站(灵山站) |
||
监理标 |
以上 加油站监理服务 |
项目施工和 缺陷责任期 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通过 HSE管理体系认证或ISO管理体系认证 , 并在 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 1 . 2 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
3. 1 . 3 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 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工业压力管道安装GC2级资质以上(含二级) 。
3. 1 . 4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 1 . 5 近 三 年内( 2015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 ) 累计完成过 1 项 石油化工、加油站储油罐、油气工艺管道改造安装工程 、加油站建设等总造价 1000万以上的 业绩及类似工程改造经验 。
3. 1 . 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持有机电类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贰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
3.2 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页面截图);
3.2.4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份以来油库或加油站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 须提供 2017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6个月可查询的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3. 3 财务状况:提供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度( 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逐年盈利(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4 信誉 状况: 投标人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施工标 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监理标 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8年 6 月 日 至 2018年 6 月 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办事指南 - 《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办事指南 - 《公共资源项目 CA 办理流程》);投标人凭 CA 密钥登录( http : //www.hnggzy.com )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3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8年 6 月 日 至 2018年 6 月 日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7 月 日 9时00分 ,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投标人应于 2018年 7 月 日 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 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并携带CA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通过网站上传的加密文件,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文件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请注意电子版中签字、盖章齐全)。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http://www.hnzbcg.org.cn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hnggzyjy.cn/hnsggzy/)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西南角。
联系人: 闪女士
联系电话: 0371-86677357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南环路与开源路交叉口向东 150米路北鹰伦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37 5 - 6178869 18103908831
邮箱: 1359270432@qq.com
2018年 6 月 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2 |
招标人 |
名称: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西南角。 联系人:闪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67735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南环路与开源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伦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 5 - 6178869 18103908831 |
1.1. 4 |
项目名称 |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
1.1.5 |
建设地点 |
所辖各个服务区(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 3 .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 3 .2 |
工期 |
45 日历天 /加油站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及图纸 等 |
1.4.1 |
投标人资质、业绩及信誉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见附录1 业绩最低要求:见附录2 项目经理资格最低要求:见附录3 信誉最低要求:见附录4 财务最低要求:见附录5 |
1. 4 .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 10 .1 |
投标预备会 |
不 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
1.1 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1 .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3.3 .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拾 万 元整 ¥ ( 100000.00 元) 。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编号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参见招标文件内账号),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及标段,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非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 1 )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 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 2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 1 )款所述计息时间 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 3 )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3.5. 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 三 年(2015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 |
3.6 |
是否允许 递交 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 纸质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做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替换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在需要签字的地方用电子签章进行签字盖章即可,并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进行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签字;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
3.7.4 |
投标文件 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 ) ,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系统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ntf格式)1份(U盘介质),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中现场递交;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文件纸质正本1份, 副本4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纸质正本应采用粘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的投标文件封套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楼第 开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投标截止;(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5)开标;(6)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 构成: 5 人。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
9.5 |
监督机构 |
监督机构1: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中原路93号办公楼19楼 联系电话:0371-67166997 |
10 |
需要 补充 的其他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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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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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jy.cn/hnsggzy/) 公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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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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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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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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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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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招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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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招标人声明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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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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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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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招标人控制价:(开标前5天公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高于招标人控制价,视为废标。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在招标控制价的80%-100%之间可参与计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不再参与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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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投标人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时,如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0371-86095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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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投标人若开发票的需提供详细的开票信息内容并加盖公章,在购买文件当月必须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电子邮箱( 1359270432@qq .com),票据一旦开出不再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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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在 投标报价表中 单独列项。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及 发改价格【 2011 】 534 号文件 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后, 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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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中“投标函”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默认设置,该“投标函”与本项目投标无关,但为保证系统运行正常,该“投标函”需填写相关内容并电子签章,投标人只需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或填写“无”即可。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通过HSE管理体系认证或ISO管理体系认证 ,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 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 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工业压力管道安装GC2级资质以上(含二级) 。
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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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施工标 |
近 三 年内( 2015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 ) 累计完成过 1 项 石油化工、加油站储油罐、油气工艺管道改造安装工程 、加油站建设等总造价1000万以上的 业绩及类似工程改造经验 。 |
标段 |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
施工标 |
1 、 持有机电类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贰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 2 、 近 三 年内( 2015 年 4 月 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 累计完成过 1 项 石油化工、加油站储油罐、油气工艺管道改造安装工程 、加油站建设等单个合同价 1000 万以上的 业绩及类似工程改造经验 。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施工标 |
1、 投标人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 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相关证明)。 |
标段 |
财务状况 要求 |
施工标 |
1.提供 近三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
注:近三年是指(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1.
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项目经理、信誉及财务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被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无论 投标人是否进行了现场踏勘,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了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投标文件一旦送达,即视为投标人已经确认现场条件状况,任何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人不得分包。
不允许偏离。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 )招标公告;
( 2 )投标人须知;
( 3 )评标办法;
(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 )工程量清单
(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人报价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3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送的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提示短信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时发送回执,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在招标人发出澄清通知后,投标人一旦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该澄清,产生与主动回执同等的法律效力。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2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送的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提示短信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时发送回执,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在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后,投标人一旦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该修改,产生与主动回执同等的法律效力。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 )投标保证金;
( 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5 )资格审查资料;
( 6 )施工组织设计 ;
( 7 )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 8 )承诺函;
( 9 )投标人优势及服务承诺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修改。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3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未参与投标者;
(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 3 ) 投标人违反有关规定,串通作弊,哄抬标价;
( 4 )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件 或虚假证明材料 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 HSE 管理体系认证或 ISO 管理体系认证 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项目经理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4 投标文件正本 电子版各 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 ” 或 “ 副本 ”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密封后均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机构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开标顺序;
(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时不再对投标文件拆封;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 7)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某一投标人代表没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8)开标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人情况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通知书签发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履约担保可采取现金或银行保函等支付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应重新招标的情况;
(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招标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 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价 (元) |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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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问题澄清
编号:
( 投标 人名称) :
(项目名称)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 投标 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 招 标 评审委员会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 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
项目经理: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7.3款规定,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 投标 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投标 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 投标人 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招标 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招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内容所列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 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
|||||||
2.1.2 |
强制性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表”附录 1 要求 |
|||||
业绩要求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表”附录 2 要求 |
|||||||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表”附录 3 要求 |
|||||||
信誉要求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表”附录 4 要求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 要求 |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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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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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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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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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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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报价部分50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其他评分因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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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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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报价 |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 5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和 1 个最低报价后,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 5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得 50 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 1 ;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 2 。其中: 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 1 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 1.0; E 2 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 0.5。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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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①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是否齐全、准确、清晰(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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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是否科学先进、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合理可行(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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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先进、合理(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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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且保证安全防护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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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确保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组织措施先进、合理(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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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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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施工期间的保通措施 |
确保施工期间交通畅通的措施合理、可行(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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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资源配备计划 |
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合理、可行(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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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
确保施工期间发生的紧急情况处理的措施合理、可行。(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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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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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其他评分因素(30分) |
投标人业绩15分) |
投标人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9分。每增加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5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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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10 分) |
项目经理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6分。每增加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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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优势及服务承诺( 5 分) |
1. 阐述机构在实施本项目的优势,优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不得分; 2 、对服务质量、时间、服务目标提出更高承诺且具有保证措施的,得 0~2 分 |
5分 |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 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强制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内容所列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中费率报价不得存在歧义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要求,作废标处理。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 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恶意报价竞标的;(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中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放弃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按照评审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参考)
合同编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 ( 乙方 ) :
签订地点:
1.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项目经理:指在第8条8.1款中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2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2.3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2.4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在第8条8.1.1款中约定。
2.5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6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各省建设厅、各地、市、县建委(建设局)。
2.7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第6.1条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 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2.10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2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13工期:指合同有效工期,从设备、人员进场施工之日起算至工程中交验收之日止,该工期不含气候变化、村民干扰、政府行为、职能部门、相关政策影响及工程量变更和地方关系干扰等因素。
2.14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暴风雪、洪水、地震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
3.2工程地点: xx加油站工程 施工现场
3.3工程内容: 按照本站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内容实施 (如果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3.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4.1承包方式: 总承包
4.2承包范围:工程施工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公司通知日期为准
完工日期: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
工期: 45 日历 天 /加油站 。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48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48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设计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
5.2.3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5.2.4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2.5 因乙方协调不力,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2.6合同到期,乙方未完成该施工项目,双方权利义务继续履行,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5.2.7因政府干预或甲方上级部门因特殊原因或指令,使施工不能按期开工的,工期顺延。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 。 X x加油站 合同价为:大写: ( xxx元)
上述中标合同价除工程量增减外,结算时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必须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单位签认并报甲方审批同意后,对增减的工程量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0 08 )》及相关文件规定,主材价格除甲方指定品牌外依据施工同期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结算。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3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6.2.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6.2.2招标工程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
6.3.2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3本工程为改建工程,适用下列6.3.3.4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3.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3.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河南 省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3.3公路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3.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现行《 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 。
6.3.3.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款项支付与结算
6.4.1 本工程按进度支付。
甲方委托乙方 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双层罐入围的 8家供应商中进行采购双层罐,预付70%的材料款,废旧油罐拆除、清洗程序见设计图纸说明,采购双层罐过程中价格差在10%以内不予调价。 工程完工初验整改合格、 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交接投运后,乙方按照规定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正本一套,副本二套)、电子版竣工资料(光盘)和结算书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70%;待验收结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审定额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该3%的质量担保金的支付详见附件2的约定。
6.4.2甲方在现场检查时按照《施工现场考核评分表》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的罚款,甲方在第二次支付合同款项时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6.4.3 乙方在申请支付款项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甲方要求开具等额有效发票。
6.4.4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是:
开户名称: …………… .
开户行: ……… ..
开户账号: ……… ..
6.5其它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改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特殊情况需要外委的砼构件的价格及加工地点事先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6.5.4甲方有权利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5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 6乙方中标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废旧油罐拆除、清洗、注水,盲板封闭后存放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同时设置隔离墩、警戒线。
6.5. 7废旧油罐拆除 的全流程应当拍照、录像并建档保存,全部档案复印件应当交由 甲 方保存一份。
7.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合同总价款为包工包料价,本合同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7.1.1 乙方须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双层罐入围的 8家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 1)山东盛发科工贸有限公司
( 2)山东济宁天字钢结构有限公司
( 3)江阴富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4)江西省万隆实业有限公司
( 5)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6)北京中储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7)江西元中钢结构有限公司
( 8)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在上述 8家单位范围内采购双层罐,SF双层油罐报价为油饉至施工现场的到货价包括油罐、泄漏检测仪、泄漏报警器、防爆接线盒、防漂带及连接螺栓、人孔盖板及连接螺栓、耐油密封垫、真空表装置、止水钢板、止水法兰等所有配件,同时包括17%税金、运费、调试、保修、指导安装、培训及技术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禁止采购上述8家企业以外的双层罐,乙方不按合同或者要求采购的,甲方在结算时不予结算,并追究违约责任。
7.1.2标准罐容不变的情况下,油罐外形尺寸变更不另行加价。
7.1.3止水钢板与止水法兰规格型号、形状及尺寸可与指定安装的一体化人孔操作井匹配,止水钢板、止水法兰形状及尺寸等规格变更不另行加价。
7.1.4油罐质保期为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30年,泄露检测系统等配件自油罐验收之日起质保期3年。
7.2乙方采购材料
7.2.1 乙方采购材料,应按图纸要求和 甲方确认的 标准采购,并要求 “三证齐全”,对材料质量负责,复合管线等主要材料采购由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合采购。
7.2.2 乙方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认可后才能使用 。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1甲方项目所在地的所属加油站委派工程代表,行使甲方工程师的权利。
8.1.2乙方派xxx为本项目经理,代表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派xxx为本项目现场安全员,代表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HSE管理职责的履行和监管,原则上主要人员不能更换。
8.2甲方工作
8.2.1认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和电子版竣工资料(光盘一张)后 10 日内,甲方核实乙方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的结算资料,在确认后 20 日内办理结算。
8.3乙方工作
8.3.1在开工前 3 日内搞好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承担相应的费用。
8.3.2于开工前 3 日,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8.3.3工程开工前 3 日内提出开工报告,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达到竣工条件 72 小时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并在 3 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8.3.4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
8.3.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及其它处罚。
8.3.6对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8.3.7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8.3.8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准备验收。
8.3.9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工程师和安全管理部门,经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8.3.10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3.11乙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3.12乙方用于项目工程的设备必须齐全、符合要求,并合格、完好。
9.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3 套,非标图 3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甲方、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3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 48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质量和验收
10.1工程质量规范和工程等级
10.1.1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0版加油站设计标准》、《2016版设计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02 ) 2006年版]》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10.1.2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 A
A、合格;
B、优良。
10.1.3施工现场管理及技术资料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加油站施工手册》、《销售公司工程管理手册》、《文明施工手册》等相关标准。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24 小时内、 电缆、线 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12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12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72 小时内没有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72 小时后,工程师没有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 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24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甲方、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5竣工验收
10.5.1工程竣工后 3 日内,乙方按 10.1.1款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 3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后 3 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在 3 日内整改完毕,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10.5.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0.5.3工程竣工后 3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2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其它交工资料的内容与份数按有关规定整理提交给甲方。
10.6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见附件2<< 加油站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 )。
10.7其它
10.7.1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 100% 归甲方。
10.7.2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需组织相关专家备齐竣工资料向当地职能部门上报,并协助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算工程结束。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及保证金
11.1与本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 工程 施工 HSE安全合同》确定,详见附件1。《 工程施工 HSE安全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及中油的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违反规定或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或者质量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时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属归:甲方所有。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清单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清单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14.1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必须具有较强的地方关系协调能力。乙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协调工作。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地方关系协调的费用除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外,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保险
16.1乙方应当与其劳务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规定的劳动合同,对其劳务人员、设备设施必须进行保险,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不得实施作业。
17.违约责任
17.1发生下列情况属于乙方违约:
17.1 .1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加赔偿;
1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7.4乙方违反第7条约定的,乙方应该承担10%的违约金,并承担更换材料的责任,为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7.5乙方未完全响应招标/谈判文件,虚假提报投标材料、响应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文件编制的工程量及报价与施工图不符的,中标后,甲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乙方须承担中标价20%的违约金。
17.6 在施工时,乙方未按照图组织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或工程量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未实施部分,扣除相应合同款项或者负责继续履行和整改。同时乙方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8.工程分包
除本合同约定外,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19.争议 的解决
1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 B 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调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20.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0.1本合同
20.2《工程 施工 HSSE合同》
20.3中标通知书/批复
20.4投标书及其附件
20.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0.6施工图
20.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0.8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0.9其它现场签认单
21.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2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1 .3合同解除
21.3.1合同解除的因素:
21.3.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1.3.1.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1.3.1.3 乙方违反本合同18款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3.1.4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超过 56 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1.3.1.5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1.3.1.6因乙方原因超过开工期限10日仍未开工的,或者开工后,连续停工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后,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赔偿责任。
21.3.2合同解除的处理
21.3.2.1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在 7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 19 条约定处理。
21.3.2.2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21.4合同终止
21.4.1合同终止的因素:
21.4.1.1 甲乙双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
21.4.1.2合同解除 ;
22.其它约定
22.1因发包人经营、投资策略发生变动,发包人有权搁置、放弃此项目、有权中途解除本合同,此合同一经发包人向承包人文件送达地发出解除通知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前已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本合同一式 6 份,双方各执 3 份。
22.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
1、工程施工HSE合同
2、质量保修协议
3、保证不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4、安全承诺
5、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单位盖章(合同专用章): 乙方单位盖章(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
:
工程承包 HSE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 ( 以下简称 “ 主合同 ”)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生产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违约、违规、违章:指 HSE 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规章的行为。
2.事故:指在 HSE 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等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规定水平内所采取的措施的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
4.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工程作业及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工程作业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5.其他工程相关信息:
该工程 HSE 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而变更期限的, HSE 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1、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实现 “ 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 ” 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
2、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和相应资质,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环保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4、乙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HSE 监督管理人员。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HSE 管理体系,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 HSE 作业计划书、 HSE 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自觉接受甲方审查监督,并配备相符的 HSE 设备设施、应急物资,确保 HSE 设备、设施完好、应急物资完备,并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持续合格有效。
6、乙方应负责到甲方内部管理部门和作业主管政府部门办理全部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确实需要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调。
1.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环保措施(包括预防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并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识别和制定 HSE 作业计划书、 HSE 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实时管理、持续改进,防止发生任何安全环保事故。
2.爆炸、中毒、火灾,以及放射或腐蚀性物质、油气燃料等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因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作业事故;在作业或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损坏的设备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4.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危险、工艺方法或流程瑕疵、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危害。
5.因极端天气、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场地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意外或危险事件,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6.其它可能存在的危害:
1.乙方应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执行相关的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2.如所列标准有任何调整或更新的,乙方须按已发布的新标准执行;对于所列标准中未列明但工程承包行为应适用的其他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乙方也应严格遵守。 HSE 标准如下:
GB/T 19001-2008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04 |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28001-2011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AQ 2012-2007 |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
AQ 2037-2012 |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 |
SY/T 6276-2010 |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
1.在工程承包期间,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乙方对本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签订后,整个工程在乙方管理和控制下,因乙方原因对本 HSE 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或因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 HSE 相关承诺和义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未向甲方交付工程前,因工程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向第三方分包,可能危及乙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 HSE 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责任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赔偿受损害的主体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其它: ________________
1. 有权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环境保护情况、乙方自有或租赁使用的与 HSE 相关的设备、设施,乙方为 HSE 管理配备的人员及其资质情况,以及乙方做出的与 HSE 管理有关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健康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3. 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情况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整改。甲方的检查不减少乙方的 HSE 管理责任。
4.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业绩、资质、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5. 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填报火灾、爆炸、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表,并书面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乙方造成事故进行处罚和停工整顿,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 在可能造成危害生产操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危险作业或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域。
7. 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整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
8.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对乙方实施的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待防治污染措施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9. 有权要求乙方保护工程所在地及周边的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在验收单上签署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或扣减相应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10. 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 HSE 的管理规定,对乙方 HSE 管理过程中任何偏差,要求乙方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对乙方的 HSE 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11. 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交 HSE 工作总结、安全环保资料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
12. 其他:
1. 认真执行与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制订工程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传达到乙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 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主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支持。
3. 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最新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 HSE 管理规定。
4. 将乙方纳入甲方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5. 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向乙方传递有关安全管理信息。
6. 对乙方提供的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和资料予以保密。
7.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与施工作业情况相关的作业资料的义务。
8.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第三方安全的,甲方应组织乙方与该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9. 其他:
1. 有权对甲方的 HSE 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 HSE 管理规定。
3. 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需要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5. 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6. 在提出明确依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违反相关标准或未经审批的甲方设计施工要求。
7. 有权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权禁止无相关施工或作业资质的甲方人员在施工作业现场作业。
8. 其他: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具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HSE 管理体系,辨识、评估并控制危险源,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符合规定的专职 HSE 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在甲方作业区施工应遵守甲方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 HSE 管理规章制度。
2.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杜绝将任何已知的医疗上证明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安排到建设工作中。若发现乙方使用上述人员,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任何事故或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3. 按规定组织好 HSE 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乙方应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和建议进行回复和确认,并根据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立即实施纠正和改进。
4. 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估,消除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 HSE 计划书、 HSE 作业指导书及应急预案。落实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消防规范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5. 负责收集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动态信息及 HSE 信息并向甲方及时传递,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将异常信息反馈到甲方。
6.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报告甲方。
7. 应维护好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
8. 工程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定期检验。
9. 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明悉有关 HSE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现场考核合格方能进行作业;负责办理施工作业所必须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有关证书,且保持其有效性;为作业人员配备适宜的作业防护用品。
10. 施工作业应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处理和排放应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理处置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第七条中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的相关规定。对禁止或限制排放的污染物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物处理作业进行跟踪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11. 施工完毕,对污染物应全部清除,不得遗留污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恢复现场整洁状态,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向甲方交付无污染工程。对施工区域文物古迹、动植物、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清理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并提请甲方验收。
12. 招用的分包商应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并需经甲方认可,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对其招用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且该证书持续有效,乙方应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负责,与分包商签订 HSE 协议。
13. 乙方在开始履行主合同之前,应当首先按国家、行业、甲方有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作业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准备工作,防止发生 HSE 事故。
14. 制定意外事故伤害、突发性疾病、急性中毒、急性传染病、自然灾害(风暴潮、地震、疫情)、坠落、落水、溢油等突发事故处理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器具,并组织演练。
15.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火灾、泄露等事故,以及处理这些事故、拆除损坏物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环境污染等,造成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等全部责任。
16. 乙方应做好防暑降温、冬防保温等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7. 乙方有义务为其所有员工和雇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中关于保险的要求。
18. 乙方履行主合同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19. 乙方变更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应当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20.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域第三方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其它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之间责任不清时,由乙方、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本款约定为由,将应由乙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21. 其他:
1. 甲方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合同,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 HSE 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等)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a) 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
(b) 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
(c) 安全、健康、环保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d)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e)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f) 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g) 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
(h) 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
2. 乙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通报给甲方 HSE 监督人员。
3. 甲方项目安全监督及相应管理人员有权按照 HSE 有关规定制止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拒不接受合理的监督管理的,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终止乙方施工的建议。
4. 其它:
1. 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健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 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乙方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理应同时满足国家和甲方关于事故管理要求。重特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乙方拖延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事故应急抢险、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 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和甲方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
5. 乙方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抄送甲方。
6. 乙方发生诸如有毒气体泄露等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和甲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有甲方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 甲方对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若发现乙方存在 HSE 问题或隐患,则有权勒令乙方以及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直至依法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8.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应尽快予以治理,必要时应停工进行治理被污染的环境,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报甲方审核。
9. 其它: ________________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管理,乙方应在向甲方汇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一并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信息、环境保护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汇报时间由甲方另行确定。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 HSE 合同要求,但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 若甲方未能履行 HSE 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义务而导致发生事故,且影响施工进度的,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3. 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 _ _ __ 元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因此所造成的停工损失和整改支出由乙方承担,且停工不顺延工期。如停工后,乙方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仍不能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单方解除主合同,因此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 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指定时限作业等违章作业而造成的 HSE 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6. 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
7.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或者未能及时按照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 HSE 报表、工程动态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工程相关资料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发生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8.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因安全环保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由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罚款和甲方开具的安全环保扣款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
9. 其他: _________ / ______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1.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十( 10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十( 60 )】日或【六十( 60 )】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 本合同自 通知送达另一方时终止。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的,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邮箱或手机显示邮件、短信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的,于邮件寄出后的第 3 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
【在紧急情况下,一方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发出通知,该通知与书面形式的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接收方在收到后立即视为送达,但通知方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补发相关内容的通知。】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式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HSE 管理原则及具体管理规定相悖的,按照后者相关规定执行。
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合同附件、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作业许可、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以上文件中有特别约定,明确指出其效力等级优于本合同文本的情况外,本合同具有优先解释地位。以上文件相互之间关于相同事项的解释,按照签订的时间顺序确定效力级别,在后签订的文件优于在先签订的文件。
甲方(盖章 )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
附件 2
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经协商一致,就 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 质量保修事宜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主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中国 石化 设备施工质量保证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2.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2 设计质量保证期为终身制;
2.3 双层罐主体、双层罐施工及 加油站各种管线的 质保期为 30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 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的规定,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2另双方约定,以单站工程合同价款的3%作为 质量保证 金,质保期二年,从竣工验收合格,承包方将工程交付发包方之日算起。质保期满,且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在期满后 20天内将合同价款3% 的 质量保证金 支付给承包方。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3
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1 、 我公司绝不拖欠我方参建施工人员的月工资或劳动报酬。
2 、我公司无条件 接受 对我参建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察,并积极提供工资单等相关资料。
3 、 我公司承担由于未及时发放或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一切相关事宜费用及责任。
4 、我公司保证与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5 、我公司承诺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给甲方造成影响,我公司愿意退出甲方以后的工程建设活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 盖单位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安全承诺
1 、我公司承诺非常规作业遵守甲方相关规定。
2 、我公司已完全按照甲方要求参加了培训,并完全学习了《施工安全检查 222 条》规定,承诺接受并遵守《施工安全检查 222 条》的规定。
3 、我公司承诺如果未按照以上 2 条约定时,愿意按照甲方规定接受处罚,并自动退出甲方工程建设的入围 。
特此承诺。
承诺人: ( 盖单位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
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
办事。
(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规章制度。
(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
(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的义务
(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
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承包人的义务
(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礼品。
(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
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
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
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
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
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
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正
/
副本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八、承诺函
九、投标人优势及服务承诺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投
标
函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 的投标总报价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项目经理: , 工程质量: ,工期: 日历天 / 加油站 。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 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 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 姓名)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 代理人 :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2.授权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 “ 投标人 ” )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 简称 “ 我方 ”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 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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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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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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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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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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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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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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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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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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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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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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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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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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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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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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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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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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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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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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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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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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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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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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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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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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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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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 1 )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 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 股权比例; ( 2 )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 例; ( 3 )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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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注: 1. 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 HSE管理体系认证或ISO管理体系认证 等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经理资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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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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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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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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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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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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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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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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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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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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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 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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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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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 离,目前任职项 目 : ,担任职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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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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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汇总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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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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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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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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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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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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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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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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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 |
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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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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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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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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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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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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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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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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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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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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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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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及及证书的网站查验证明材料的网页截图 。
(四)、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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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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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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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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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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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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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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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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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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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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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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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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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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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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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后附所列业绩的合同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近三年 ( 2015年4月1日-2018年3月 31 日 )
(五)
、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主要工作内容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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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汇总表必须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内容相对应。
(六)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汇总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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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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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作为审查内容,仅作为合同谈判的依据。
(
七
)财务状况
注:在此附 近三年度( 2015年、2016年、2017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的 复 印件(盖单位公章) 。
六、
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1) 投标人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2)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相关证明)。
七、
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标准规范、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设计要求编制,包含所有图纸中的设计内容);
2)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包含本工程可能发生的质量通病分析及防治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质量保证的组织措施等);
3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含施工形象进度计划图、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4 )安全文明施工及减少扰民、污染、噪音的措施(包含安全施工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安全分项技术、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保证措施);
5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计划与措施;
6 )确保工程选用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保证计划与措施;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及垂直运输、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8 )确保最终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及设计标准的保证措施;
9 )工程完工后的成品保护、保洁措施及保养服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招标人名称) :
根据贵方 河南中石化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辖服务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近三年( 2015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我公司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曾经因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如我公司被查实存在上述任何情况,我们同意放弃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九、
投标人优势及服务承诺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过程中所发的补遗书
2 、其他投标人认为所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