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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80万t/a选矿厂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E PC 项目;
2.2建设地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2.3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对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选矿厂粗碎厂房、细碎厂房、一次筛分厂房及 1号转运站、二次筛分厂房、高压辊磨厂房、粉矿仓及2号转运站除尘器设备设施直至球磨机供料皮带头部等所有扬尘点,各生产扬尘环节的除尘设备设施(除尘设备、集尘罩、收尘进出管路、灰尘输送机、检测口、人行梯、检修和检测平台、控制柜、线缆等)进行完善、技改、制作、安装、调试,使作业场所和排放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执行标准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 4)《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19
( 5)《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6719-2009
(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 7)《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 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3-2011)
( 9)《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
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设备到达招标方现场,安装工期30日历天。(投标单位可提供最快交货与安装时间)。
排放要求:
( 1)粉尘排放口达到环保要求≤10mg/m³;在粉尘的进出口各设检测口,并配备检测平台且符合选矿厂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
( 2)吸尘口无可视粉尘露出;
( 3)作业岗位现场空气中个体粉尘职业接触限值PC-TWA小于8mg/m³;
( 4)风机、电机等噪声:<85dB(A)(1m外)。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专业除尘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施工人员应具备施工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许可证书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符合本项目业绩的实施经验,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3.4具有近5年以来3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改造施工经历和业绩,至少有1项已完工并达到处理效果的案例,无工程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5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4月2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山东新华制药西侧约100米)医创中心 总部大观A座 30 楼 集采中心 。(视频参加或现场参加均可)
7.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部门:集采中心联系人:孙振华 13864476408
张 旭13969362419
刘正宙13287074197
毛至立 13280650237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技术联系人: 王明 3589557810 、
高明钢 13864301358 、
孙晓亮 15805335156
诚挚邀请符合要求供应商联系我们报名,考虑到该项目需要 利旧、 技改、制作、安装、调试、达标运行等一系列工作,要求符合要求供应商必须到 现场踏勘 ( 踏勘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后附本项目技术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选矿厂供料系统 除尘设备设施现状: 粗碎车间、细碎车间、一次筛分车间及 1 号转运站、二次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粉矿仓及 2 号转运站除尘器设备 、管道及部分收尘罩已安装,但除尘效果较差,车间内粉尘大浓度高。(详情以投标单位现场勘察为准)
2.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 粗碎车间、细碎车间、一次筛分车间及 1 号转运站、二次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粉矿仓及 2 号转运站除尘器设备 设施(除尘器成套设备、收尘罩、管道及其附属阀门、排风管及其检测口、平台、爬梯)进行相应的完善、改造、安装、调试,通过本次改造,作业场所及除尘排气管排放达到国家工业场所和大气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3. 现场除尘设备具体参数明细:
|
厂房
|
设备
|
参数
|
功率
( kW )
|
数量
(台)
|
1
|
粗碎
车间
|
脉冲
喷吹袋式除尘器
|
处理风量22300 m 3 /h
排放 浓度 <10mg/m 3
|
|
1
|
清灰压缩空气耗气量 1.6 m 3 /min
清灰压力 0.7MPa
|
|||||
4-68 № .6.3A
离心通风机
|
流量27288 m 3 /h
|
30
|
1
|
||
全压3177 Pa
|
|||||
2
|
细碎
车间
|
脉冲
喷吹袋式除尘器
|
处理风量22300 m 3 /h
排放 浓度 <10mg/m 3
|
|
1
|
清灰压缩空气耗气量 1.6m 3 /min
清灰压力 0.7MPa
|
|||||
4-68 № .6.3A
离心通风机
|
流量22511 m 3 /h
|
30
|
1
|
||
全压3101 Pa
|
|||||
3
|
一次筛
分车间及 1 号 转运站
|
脉冲
喷吹袋式除尘器
|
处理风量46800 m 3 /h
排放 浓度 <10mg/m 3
|
|
1
|
清灰压缩空气耗气量 2.3m 3 /min
清灰压力 0.7MPa
|
|||||
4-68№.10D
离心通风机
|
流量47611 m 3 /h
|
55
|
1
|
||
全压3032 Pa
|
|||||
4
|
二次筛
分车间
|
脉冲
喷吹袋式除尘器
|
处理风量40100 m 3 /h
排放 浓度 <10mg/m 3
|
|
1
|
清灰压缩空气耗气量2.0 m 3 /min
清灰压力 0.7MPa
|
|||||
5-51 № .10D
离心通风机
|
流量 39713 m 3 /h
|
55
|
1
|
||
全压3363 Pa
|
|||||
5
|
高压辊
磨 车间
|
脉冲
喷吹袋式除尘器
|
处理风量31200 m 3 /h
排放 浓度 <10mg/m 3
|
|
1
|
清灰压缩空气耗气量2.3 m 3 /min
清灰压力 0.7MPa
|
|||||
4-68 № .8 C
离心通风机
|
流量30016 m 3 /h
|
37
|
1
|
||
全压3030 Pa
|
|||||
6
|
粉矿仓
及 2 号 转运站
|
脉冲
喷吹袋式除尘器
|
处理风量66900 m 3 /h
排放 浓度 <10mg/m 3
|
|
1
|
清灰压缩空气耗气量3.0 m 3 /min
清灰压力 0.7MPa
|
|||||
4-73 № .11D
离心通风机
|
流量66388 m 3 /h
|
75
|
1
|
||
全压3500 Pa
|
注意:上表中的风机设备能否满足现场除尘要求,需要投标方自己现场勘察、核算。能够满足要求的利旧使用;不能满足要求的重新选型制作,需提供计算依据。因现场勘察、核算不准确造成中标价以外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独自承担。
二、技术 要求
1. 对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选矿厂粗碎厂房、细碎厂房、一次筛分厂房及 1 号转运站、二次筛分厂房、高压辊磨厂房、粉矿仓及 2 号转运站除尘器设备设施直至球磨机供料皮带头部等所有扬尘点,各生产扬尘环节的除尘设备设施(除尘设备、集尘罩、收尘进出管路、灰尘输送机、检测口、人行梯、检修和检测平台、控制柜、线缆等)进行完善、技改、制作、安装、调试,使作业场所和排放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2. 将粉矿仓顶部皮带机的卸料小车改造为液压犁式卸料器并能进行远程操作,同时对该部位除尘设施按照犁式卸料器的工况进行改造完善。
3.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需返回系统流程, 粗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螺旋输送机送至粗碎下料皮带,长约 10 米;细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螺旋输送机送至细碎下料皮带,长约 7 米;其它部位的除尘器集尘利用高差落至附近的皮带机上。投标方勘察现场后如有更优方案可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并给出相应的报价。
4. 如涉及更换除尘设备,投标方应一并提供配电箱(柜)以及配电箱(柜)与设备之间的电缆,招标方负责仅负责将动力电缆接入设备的配电柜(箱)。
5. 本招标项目是在选厂供料系统现有除尘设备设施基础上的技术改造工程,投标单位需认真勘察现场,拿出改造技术方案,技术方案的原则:
( 1 )技术先进合理,作业场所和排放的粉尘浓度值均低于国家最新标准;所采用的技术装备均有成功的样板实例和业绩,优先采用已在同类除尘项目中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和装备;
( 2 )充分利旧,现有设备设施尽量利用(包括以前留存下的部分管道、弯头、三通等详见附件 1 明细);如不使用现有设备设施,需详细说明原因并附计算书;如经招标方核实,能利旧而投标方不利旧的,招标方不支付投标方新购买设备及材料费用;
( 3 )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现状图等均作为技术改造方案的参考,而不是依据;
( 4 )设计充分考虑投资省、占地少、系统运行费用低;
( 5 )集尘罩设计、系统布置及控制方式不得影响生产、检修及安全要求。
6. 技改完善后的除尘设备要严密可靠,无泄漏;如有新更换的除尘器整体寿命不低于 20 年, 滤袋使用寿命应大于 3 年( 利旧的设备应在技术方案中单独说明 );壳体、灰斗板厚 6mm, 花纹板厚度 5mm 。
7. 除尘系统布置统筹兼顾管网设计、合理、有效、美观;除尘器吸入、排出管路及弯头、三通、变径之间连接均采用法兰连接,方便后期检修维护,系统安装要严密,不漏风。吸尘罩根据现场尺寸制作,形状规则,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尖锐边角。集尘罩进出喇叭口钢板厚度不低于 4mm ;振动设备收尘罩应设置软连接密封。厂房内外的管路要固定牢固,跨度较大的地点应设置管路支架;除尘风管穿楼板及墙之后应封堵,保证密封。阀门安装在明显易于操作处,各管路安装手动调节阀,便于收尘管路合理分配风量;所有除尘器要按照环保标准要求设置检修、检查平台和排放浓度检测平台,平台、扶梯踏板使用花纹板,板厚 5mm ;平台、扶梯和护栏等的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新增管路、收尘罩及支架等设施按照两遍底漆两遍面漆进行刷涂,利旧的管道、收尘罩及支架等可刷涂一遍面漆,面漆颜色执行招标方标准要求。
8. ( 如有 )新增或更换的除尘器风机采用变频控制,电机要求使用变频电机、品牌国内知名品牌如华力等;变频器采用品牌英威腾、汇川;控制 PLC 采用西门子产品,软件不得加密,所有除尘器要具备实现远程自动化控制的接口( DP 及以太网),压力变送器、料位检测、脉冲阀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电气装置安装、接地系统、防雷系统要符合规范要求;与除尘器配套的控制柜内部电力电缆按标准布置,外部电缆必须穿管或桥架敷设,除尘器的电源电缆由投标方提供型号,招标方提供, 可利旧的除外 。
9. 如有土建工程(除尘主设备、排气筒、设备间、平台爬梯的基础)由投标方负责一并施工。
10. 调试试运行结束后,由投标方聘请并经招标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作场所及排放口粉尘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需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标准要求,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检测合格后方可提请项目竣工验收。
11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所招标的除尘设备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查阅相关图纸资料,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除尘改造方案设计、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执行标准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2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
( 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 4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1-2019
( 5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6719-2009
(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7 )《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2010
( 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 9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13 、排放要求:
( 1 )粉尘排放口达到环保要求≤ 10mg/m³ ;在粉尘的进出口各设检测口,并配备检测平台且符合选矿厂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
( 2 )吸尘口无可视粉尘露出;
( 3 )作业岗位现场空气中个体粉尘职业接触限值 PC-TWA 小于 8mg/m ³;
( 4 )风机、电机等噪声:< 85dB ( A )( 1m 外)。
14 、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设备到达招标方现场,安装工期 30 日历天。(投标单位可提供最快交货与安装时间)
15 、资料提供:
( 1 )原理、设备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运行和维护需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及易损件图纸),各生产单元除尘系统的竣工图;
( 2 )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品牌和国别);
( 3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 4 )详细的交货清单;
( 5 )随机特殊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制造厂名、品牌和国别);
( 6 )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
( 7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投标方所提交图纸和技术文件完整、清楚、正确。图纸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6 、质保期及售后技术服务
( 1 )整套设备质保期壹年,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或部件损坏,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件损坏,投标方只收取成本费 ; 质保期内投标方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如达不到要求,质保期顺延。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投标方保证在接到报修电话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维修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外,在接到报修电话后,保证 24 小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 2 )投标方无偿为招标方提供产品终身免费技术咨询。
( 3 )为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投标方技术人员每年安排两次不定期回访用户。
( 4 )投标方为招标方建立客户档案,进入长期技术服务体系,及时提供有关设备使用的最新技术信息,帮助招标方进行技术改造。
( 5 )所供设备调试完毕,试运转正常后,投标方派出至少 1 名技术人员免费跟踪、跟班服务不少于 10 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详细现场记录;根据除尘工况所需处理风量、主排风机的风量进行调整确保最佳;根据现场工况对除尘器的清灰时间、清灰周期进行确当的调整。投标方在尽可能降低能耗的情况下确保运行效果最佳;投标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在 10 天的跟踪服务期间,免费为买方培训设备操作、维护、管理人员。